关于参加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六司秘〔2023〕66号
关于参加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相关执法部门:
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关于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府法发〔2017〕11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定于7月29日组织举办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参加所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经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报名,且通过审核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7月29日,共举行四场考试:8:30至9:50第一场考试;10:20至11:40第二场考试;14:30至15:50第三场考试;16:20至17:40第四场考试。
(二)考点设置:
考点设在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六寿路18号,201路公交车起点站)。
(三)考场安排:
共6个考场,均设在学院志勤楼,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分配情况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机考方式,每场考试时间80分钟;
2.考试采取闭卷模式,参考人员务必要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书籍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每个考场均设置摄像头、屏蔽仪,请严格遵守考场相关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将进行全程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规查处;
4.考题从2023年行政执法考试题库(附件1)内随机抽取产生,参考人员可在安徽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首页飘窗的“2023年安徽省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下载进行学习,也可以关注“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点开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在线练习和模拟考试。
四、准考证的打印发放
市直单位的准考证由各单位自行打印发放,各县区、市开发区参考人员的准考证由所属县区司法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打印发放。准考证应当彩色打印,并于考试之前发到参考人员手中。
各地、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明确专人负责准考证的打印和发放工作,并于7月21日联系市司法局领取本单位、本县区准考证电子版(联系人:张瑜毅,联系电话:3622026)。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及时安排、认真筹划,切实保障此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安排。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司法局要确定考务负责人和联络员各1名(县区司法局领导要亲自带队),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协调、沟通、对接等相关工作,并督促参考人员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2),同时督促考生加强复习和自测,确保考试顺利通过。各地各部门7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考务负责人员登记表》(附件3)报至市司法局(邮箱:lassfjzfjd@163.com)。
(三)遵守考场纪律。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好参考人员按时参加考试,无特殊原因不得缺考。参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有违反考场纪律相关情形的,由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考试违纪处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1: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doc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