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执法部门、各县区司法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6日
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实施方案,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2023年度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为目标,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进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工作任务
要以案卷评查活动为载体,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归纳总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措施对策;同时,调研总结案卷评查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案卷评查长效机制,推动案卷评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评查范围
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名单由各县区司法局负责落实],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
四、评查方式
遵循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案卷评查采取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自评、各县区司法局互查互评和市局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查标准
此次案卷评查重点检查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是否严格依法规范,行政裁量权适用是否准确、适当、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行政执法事中、事后是否按规定公示、公开,文字、音像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归档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案件法制审核是否规范、审核内容是否全面。具体标准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皖司发〔2021〕58号)。
六、评查步骤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7月5日前完成)
请各县区司法局于7月5日前将本地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水利等领域2022年度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卷宗登记簿(属重大行政执法的,须注明;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的案件的,请另填写表格)报送市司法局。市直各执法部门于7月5日前将本部门2022年度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卷宗登记簿(属重大行政执法的,须注明;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的案件的,请另填写表格)报送市司法局。确实没有行政执法案卷的,应详细说明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书面报送本级司法行政部门。
市司法局将在报送目录中随机确定各单位参加互查互评和集中评查的执法案卷,各行政执法单位需及时将被抽选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原件)及自评表报送至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
(二)自评初评阶段(7月15日前完成)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完成自查,案卷自查率要达到100%。各县区司法局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案卷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结束后,请市直相关执法部门7月15日前将评查评分表、被纠错案件登记表、评查报告和优秀、问题案卷目录等相关材料(附件2)报送市司法局。其中,推荐优秀案卷目录3件,问题案卷目录2件。
(三)互查互评阶段(7月25日前完成)
各县区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等)的案件卷宗全部纳入互查互评范围,重点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水利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的案卷进行互评,各领域被互查互评的案件数量不少于30卷(行政处罚卷不少于60%,即18卷;不足18卷的,总量也不少于30卷)。
市司法局于7月15日前将各县区参评案卷及互查方案发至各县区司法局。请各县区于7月25日前完成互查互评并将评查评分表、评查报告和优秀、问题案卷目录等相关材料报送市司法局。其中,推荐优秀案卷目录3件,问题案卷目录2件。
(四)集中评查阶段(8月10日前完成)
市司法局将在报送的登记簿中随机确定备查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工作。集中评查结束后,市局将邀请专家对集中评查出的优秀案卷进行集中评审,遴选本市优秀执法案卷。
(五)总结阶段(8月20日前完成)
集中评查结束后,市司法局根据集中评查评审结果,结合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评初评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评选出的优秀案卷予以通报表扬,对评查出现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实施。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是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司法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统筹推进案卷评查工作,对被自评自查的案卷评查表要按“一卷一表”要求入卷备查,确保案卷评查工作落地落实。自查报告应重点说明本单位(本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案件)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建议。
(二)严格检查指导,确保评查效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司法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级、下级、本系统案卷评查工作的调研、指导和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评查与指导并重,既查案卷问题,看评定结果准不准;又坚持以评促改,看整改措施实不实。
(三)落实执法责任,发挥典型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把案卷评查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不合格案卷、劣质案卷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办案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要注重发现典型案例,通过优、劣质案卷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文书制作,帮助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工作中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沟通,联系人:张瑜毅,电话:3622026。
电子邮箱:lassfjzfjd@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农科大厦21楼2105室执法监督科。
附件:1.市直相关单位
2.案卷评查工作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