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11-2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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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年检考核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将于近期组织一次针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12月至20251月。

二、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成人员为市、县(区)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有关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

住所地在六安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

四、检查方式

1.开展自查(202411月下旬-202412月中旬)。各所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填报检查问题清单(附件12)及自查情况报告。

2.实地检查(202412月下旬-20251月中旬)。现场通过查阅资料、询问人员、抽查案件卷宗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请各所认真准备好2023121日至20241031日期间执业卷宗(包含未办结的卷宗,未办结的卷宗仅需提供委托合同、收费发票等材料)。检查期间,对于2023年度集中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3.投诉举报核查。对群众投诉举报频繁、日常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的所,进行重点核查,加大检查力度。

五、检查内容

1.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机制不健全,组织生活不规范,未按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

2.放任、纵容、袒护执业人员执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按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造成本所不能正常运转的;

4.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

5.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

6.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分所及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

7.律师事务所未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8.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办公场地安全生产情况。如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能正常使用,安全逃生通道是否阻塞,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等。

六、问题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步骤整改:

第一步:限期整改(20253月底前)。有关所要针对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向主管司法局提交整改报告(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并逐项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主管司法局应对有关所提交材料逐项核查,确保效果。

第二步:集中复核。第一步完成后,由各主管司法局会同对应检查组对各所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对复核发现有关所未整改到位的,由主管局落实跟踪检查并及时反馈。

第三步:开展“回头看”。市、县(区)司法局将适时开展“回头看”,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所要切实承担起主体管理责任,对整改不达标的,将在年度检查考核中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置。

(二)各县区司法局应督促指导辖区两所做好迎检准备,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各项工作。

(三)有关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并抄报有关单位。

请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公职人员纪律规定,严禁收受检查对象吃请、财物等。检查结束后请及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交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3622018;电子邮箱:lagzlsk@163.com

 

附件:1.律师事务所检查问题清单

2.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问题清单

 

                                                                        六安市司法局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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