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援护苗”行动的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7-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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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援护苗”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法援护苗”行动的统一布署安排,进一步加大全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援护苗”行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能作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法治六安”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着力打造素质过硬、专业精湛的工作队伍,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行动措施

()开展专项服务。各县区司法局和具备条件的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配备专门力量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等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等专项服务,方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

()降低援助门槛。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支持各地依法扩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范围。

()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转介和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专门指派、提级指派机制,确保承办律师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对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加强校园普法。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在中小学校设置法律援助宣传引导栏、配置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面向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

()凝聚广泛支持。联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部门和单位,普遍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会商与协作机制。引导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优秀律师带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开展部门联动。推动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纳入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重点工作。加强与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健全完善与社会心理服务、医疗卫生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开展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常态化协作和同堂培训。

四、组织保障
    (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力度。

()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组织推进,确保“法援护苗”行动有序开展,通过树标杆、选典型,鼓励多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深入挖掘、总结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示范服务品牌,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具有典型性、创新性、易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要提炼上升为制度,并因地制宜做好推广,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宣传,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定期发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例,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安市司法局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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