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6-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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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全市法律援助

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市局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查范围

此次评查的案卷范围为全市法律援助机构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底办结并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共8个法律援助机构。

三、评查方式和方法

此次评查由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和市法援中心组织实施,通过安徽省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评查对象法律援助纸质案卷,评查小组由市法援中心律师、各县区熟悉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业务骨干、执业五年以上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执业律师组成,采取集中交叉评查方式。其中抽取霍邱县、裕安区12本,金安区、舒城县、金寨县10本,霍山县8本,叶集区6本,市中心8本,民事(行政)案卷、刑事案卷各占50%,共抽取76卷。

四、评查标准

评查按照司法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组织评查。

评审专家对照评查标准表,逐项对案卷进行测评。得分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优秀卷;80分(含)—90分评定为良好卷;70分(含)—80分评定为合格卷;低于7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卷。不合格等次案卷由全体评查专家复核后,提出评查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有关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市局将评出案件质量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予以通报,同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2.市局提前下发参评案卷编号,各地汇总参评案卷后需于评查时间前送至市局。

3.各法律援助机构必须根据抽查的案卷编号提供案卷,除因涉密、中彩金项目案件、终止案件、侦查阶段案件、认罪认罚案件等特殊情况并报市局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替换或者延期补交。如未按规定提供案卷,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联系人:王圣任、陈丹萍;联系电话:3622030、3379404。

                    

 

六安市司法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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