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3-11-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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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发展,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报送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例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公布并实施的“不予处罚清单”,报送本地区、本领域202311日以来相关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作出时间为准)。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案例围绕本地区、本领域202311日以来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且能集中展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果的典型案例。

二、报送标准

    (一)典型意义。案例要围绕民生热点、执法短板、网络舆情等重点领域,着重从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办结的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对规范执法程序、推进减证便民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二)指导意义。案例要能反映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特点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要能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

(三)统一格式。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包括标题、案情简介、查处情况、启示意义等。标题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能准确概括案例主要内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格式参考2022年样式。

(四)公正公开。为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选报的典型案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如报送的案例涉密的,则应经过脱密处理;如涉及单位、个人隐私等,则应采用化名或通过其他手段予以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报送工作,认真手机撰写,务求精炼简洁准确,要对报送案例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切实把有质量、有实效、有成果的案例筛选出来。案例报送情况将作为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指标评分依据。

有具体实施相关工作的单位,请报送本地区、本部门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各1-2例,对于推选的案例,我们将择优向省司法厅推荐为全省典型案例,并集中向社会公布。请各单位于12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通过lassfjzfjd@163.com邮箱报送至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文件名及邮件主题统一为“XX单位典型案例”。

联系人:张瑜毅,联系电话:3622026

 

 

                        20231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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