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安徽皋陶(霍山)律师事务所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关于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规定,申请人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安徽皋陶(霍山)律师事务所。
经审查,张汇宗、张友奇、王绪江、徐宸4人作为派驻律师,其中张汇宗为该分所负责人。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3日-5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反映。电话:3622018。
六安市司法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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