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潇等2人申报律师执业的公示
关于李潇等2人申报律师执业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查,李潇等2人申请律师证材料齐全,符合执业条件,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11日至2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省司法厅。监督电话:0564-3622018。
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六安市司法局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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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律师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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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潇 |
安徽晟成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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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段曙光 |
安徽继宏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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