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波等9人申报律师执业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7〕82号)等规定,经审查,王波等9人申请律师证材料齐全,符合执业条件,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省司法厅。监督电话:0564-3622018。
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六安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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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律师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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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波 |
霍邱县公安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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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峰 |
霍邱县公安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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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许正男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叶集区税务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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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潘豫皖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叶集区税务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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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郑天丽 |
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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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程夏敏 |
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 |
公司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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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杨天生 |
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 |
公司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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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赵大鹏 |
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 |
公司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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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义成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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