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熊培琳等3人申报律师执业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7〕82号)等规定,经审查,熊培琳等3人申请律师证材料齐全,符合执业条件,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省司法厅。监督电话:0564-3622018。
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六安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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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律师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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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熊培琳 |
六安市司法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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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费成宇 |
六安市公安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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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飞 |
六安市公安局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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