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安徽徽仁律师事务所的公示
宋翔、李静、朱雷3名申请人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称确定为“安徽徽仁律师事务所”。
经审查,宋翔、李静、朱雷3人作为合伙人,其中宋翔为该所负责人。申请人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24日-9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反映。电话:3622018。
六安市司法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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