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任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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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六安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下简称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级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市级人民监督员对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含同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市级人民监督员由六安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选任,每届任期五年,人民监督员连续担任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40名。

三、选任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年满23周岁(2002年6月30日前出生)的中国公民。

市级人民监督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三)报名材料:

1.《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申请表》2份(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请用手机登录皖事通APP,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需要”,按照步骤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待公安部门审核后,点击“我的办理”,复制“受理号”,用手机或电脑浏览器地址栏粘贴“受理号”后,打印所生成的报告)。

请将上述4项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或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六安市司法局(邮寄地址附后)。

五、选任程序

报名结束后,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择优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被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并从其他报名人员中替补。

经考察合格的拟任市级人民监督员人选名单,将在六安市司法局网站和“六安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六安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及邮寄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21层2103室,六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电话:0564-3622016。

特此公告。

    附件: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申请表.docx

 

 

六安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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