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立婷等人申报律师证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7〕82号)文件规定,经审查,申请律师证材料齐全,符合执业条件。为依法实施申请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把好律师队伍的入口关,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省司法厅。监督电话:0564-3622018。
附件:申请律师证人员名单
六安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申请律师证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律师类别 |
1 |
刘立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职律师 |
2 |
陈莹莹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职律师 |
3 |
杨海涛 |
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职律师 |
4 |
张炜 |
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 |
公职律师 |
5 |
王悦 |
安徽金亚太(六安)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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