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召开《六安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9-1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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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六安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召开《六安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8∶30—12∶00

地点:六安市司法局

二、听证事项和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听证:

(一)如何鼓励电动车销售实行带牌销售;

(二)如何管理电动车违法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三)如何引导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依法妥善处置电动车的废旧蓄电池;

(四)如何引导和管理临时通行期满的电动车退出市场;

(五)如何引导使用电动车从事配送、物流、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对本单位所属的电动车和驾驶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六)如何规范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8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动车生产企业代表,电动车销售企业代表,电动车维修企业代表,电动车使用人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代表,起草单位及基层执法单位代表,专家学者代表。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专家学者应当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和听证单位邀请的方式产生。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六安市司法局抽签产生;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的,由六安市司法局邀请。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zcfg3622028@163.com。

信函报名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农科大厦21楼六安市司法局2116室(邮政编码:2370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六安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附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简要理由,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另行公告。

(二)对《办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六安市司法局。

六安市司法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六安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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