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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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4.83

24.83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3.28

    13.2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1.55

    11.5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55

    11.55

        公务用车购置费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83万元,支出决算2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28万元,增加5.4%。决算数预算数相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活动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8万元,占5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5万元,占4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2年度、2023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计划2023年六安市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预算为1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增加0.67万元,增加5.3%。决算数预算数相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活动有所增加2023年六安市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15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协调办案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市委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六办发[2014]2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为1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61万元,增长5.6%。决算数预算数相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活动有所增加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为1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61万元,增长5.6%。决算数预算数相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活动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外地学习、调研等出差需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六安市司法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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