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安徽德直律师事务所的公示
金安区司法局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拟同意胡宗保等人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报告》(金司〔2019〕101号),确定为“安徽德直律师事务所”。
经审查,胡宗保、宋代理、何如国三位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7日-29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反映。电话:3622018。
六安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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