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百日攻坚” | 青山司法所:百日攻坚筑防线 温情调解护民生
近日,金寨县司法局青山司法所深入践行“为民办实事、矛盾早化解”工作理念,严格落实人民调解“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工作部署,成功化解一起工程施工引发的房屋受损纠纷,通过耐心沟通、依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筑牢辖区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据悉,辖区内某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产生的震动导致周边一户群众房屋出现墙面开裂、墙体破损等问题。房屋受损后,群众情绪激动,就房屋维修、损失赔偿事宜与施工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为避免冲突扩大,受损群众与施工方共同向青山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寻求专业帮助。
受理申请后,青山司法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矛盾纠纷调解程序,组织专职调解员开展前期调查工作。调解员先后深入施工场地、受损群众家中实地勘查,详细核实房屋受损程度,全面倾听双方诉求与意见;同时,精准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明确双方责任边界,为调解工作筑牢法律根基。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灵活运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施工方普及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施工造成他人房屋受损需承担的维修、赔偿责任,劝导其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受损群众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详细讲解调解流程与维权途径,争取其理解与配合。
针对双方在赔偿金额、维修方案上的分歧,调解员结合房屋实际受损情况、市场维修价格等客观因素,多次组织双方现场协商,逐一拆解争议焦点,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悉心调处,双方最终放下隔阂、达成共识,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施工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经济赔偿款,该起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基层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百日攻坚”的生动实践,既切实维护了群众财产权益,也保障了施工项目顺利推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智能问答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