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枫”景】意外受伤谁之过 人民调解止纷争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霍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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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我一直吃不下、睡不好,现在总算把这事解决了。”近日,磨子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意外受伤引发的矛盾纠纷,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也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真正实现了“事心双解”。

该事件源于今年11月初,村民张某夫妻俩将红薯运至同村赵某家中进行加工。期间,赵某因操作不当,左手不慎被卷入机器,伤势严重。虽经及时送医,但由于伤情过重,赵某左手五指最终被完全切除。事后,赵某家人多次向张某夫妻俩提出赔偿要求,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遂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确认双方对受伤事实并无异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张某夫妻俩是否对赵某受伤存在过错,进而涉及应承担“赔偿”还是“补偿”责任。为此,调解员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并结合类似案例,分别对双方开展耐心疏导。一方面向赵某指出,其受伤主要系自身操作不当造成,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也劝导张某夫妻俩体谅赵某伤情严重、后续康复不易,于情于理应给予适当补偿。

为避免双方在责任认定上陷入僵局,调解员采取“模糊处理、聚焦协商”的方式,引导当事人不过度纠缠“责任划分”,而是将重点放在具体补偿数额的协商上。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这场意外伤害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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