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五举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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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域内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舒城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五措并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专业性。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边界、老人赡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针对性培训,让调解员清楚调解工作须在法律政策框架下进行。通过以案释法,分析常见矛盾纠纷,从调解技巧入手进行技巧性培训,让调解员更具专业性,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是加强宣传,提升知晓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媒介,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结合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向群众宣讲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和意义,使群众充分了解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以及调解效力等,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加大排查,提升主动性。坚持关口前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将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特别是在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超前谋划,变被动为主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情况和不稳定因素。多方联动,分析原因,制定化解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化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

四是做好调处,提升服务力。以调解委员会建设为切入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基础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走法律援助、民事诉讼等路径,特别突出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律顾问的普法功能,同时提高法律顾问切实帮助群众走法律途径的能力,及时洞察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法律问题。让调解员有换位思考的意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高效温暖地化解每一起纠纷。

五是巩固成果,做好回访课。对已案结事了的矛盾纠纷,主动上门逐一进行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故意刁难和推诿扯皮现象。通过回访活动,巩固人民调解工作成果,真正做到矛盾有人抓、有人管、早预警、早干预、早化解,实现将“矛盾止于诉前、纠纷化于源头”的治理目标,提升人民调解员把握新常态,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大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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