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司法局“四心工作法”化纷争促和谐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1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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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舒城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提炼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和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一是用一颗热心,快速化解矛盾。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矛盾纠纷大小,接到调解申请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急当事人之所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把准“病因”,号准“脉搏”,做好各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把矛盾及时化解在未激化时,就地把纠纷快速化解。

二是用一颗真心,倾心服务群众。时刻做群众的“倾听者”,真心让群众说,让群众真心说。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情绪安抚、引导合理宣泄等方式拉近双方距离,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换位思考找出症结所在,防止小纠纷升级为大矛盾。

三是用一颗信心,协调多方联动。针对基层矛盾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性质专业化特点,司法所坚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工作格局,完善“诉调、访调、警调”三方联动机制,协同镇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妇联等部门实现“调解、诉讼、法律援助”有效衔接。同时,充分发挥辖区内镇村“法律明白人”知民情、懂专业的优势,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稳控化解在镇内,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是用一颗公心,依法依规调解。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培训,定期举办骨干调解员培训班。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要求调解员必须遵守调解的基本原则,做到调解前学法、调解过程依法、调解结果合法,把普法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不仅拓宽了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也提高了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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