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仲裁委创新"四步调解法"实现商事纠纷实质化解
1-5月份,六安仲裁委聚焦商事仲裁应当受理的买卖、租赁、物业、建设工程、民间借贷、装饰装修等案件领域,秉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原则,通过组庭前、组庭后的高效调解,实质性化解了118起矛盾争议,占已办结案件的64%。
一是创新机制。3月,成立六安仲裁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当事人不再拘泥于协议仲裁制度,直接通过调委会申请调解,方便当事人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探索“仲裁+公证”调解模式,聘请兼职仲裁调解员4名,每月平均参与诉前调解60件。二是庭前化解。仲裁立案后、组庭前,对于矛盾双方争议不大、法律关系较单一的案件,办案秘书及时沟通联络当事人,依据法律和事实,释法说理,缓解对立情绪,促成“握手言和”32件。三是庭上调解。仲裁庭开庭前熟悉案情,捋清法律关系,通过开庭举证、质证,明确争议焦点,区分案件类型,为当事人分析“症结”,化解“心结”,达成调解57件。四是跟进“问结”。对于仲裁庭主持下达成调解的案件,仲裁委将根据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履行时间节点,进一步跟进了解,掌握协议履行情况,确保仲裁调解取得实效,从而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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