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司法局“三个结合”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金寨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2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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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线索摸排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员线索收集研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以开展人民调解“大排查 大调解”专项活动为载体,发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加强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强化线索收集研判。统一制发线索举报箱,及时公告司法行政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欢迎基层群众踊跃提供黑恶势力、村霸、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各司法所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30次,排查隐患纠纷220件,均成功调处,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的目标落到实处。

二是线索摸排与“两类人群”监管帮扶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战场”,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中深入开展发动教育,鼓励“两类人群”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线索。第一梳理案由、逐一画像。在全县可能涉及“黑恶性质”的九类犯罪人员中深入开展大摸排工作,对全县“两类人员”进行个体画像、逐人分析,进一步掌握在册人员的心理动态和现实表现,在此基础上梳理形成一份50余人的重点人员名单并开展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活动,让可能触及黑恶势力的“两类人员”强化身份意识、明晰法律责任。第二集中面询、逐一教育。对所有重点对象进行集中面询和警示谈话,将“两个通告”发放到每一个人手中,进一步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和现实动态,及时向他们灌输扫黑除恶有关工作要求和线索举报渠道,积极引导他们站稳立场,共同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仗。第三专项教育、逐一落实。邀请县梅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针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教育,进一步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政策、打击重点、典型事例、反面案例等,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是线索摸排与律师管理工作相结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局对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题调研3次,召开律所主任会议4次,派员参加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庭审9人次,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县局在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还深挖充当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中介、充当“地下执法队”以及破坏律师执业环境行为。目前,金寨县律师已代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82件,办结58件,未办结24件。(金寨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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