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经验】舒城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领域做到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不误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1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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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在社区矫正领域做到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不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县上下勠力同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零”而拼作出不懈的努力。

舒城县司法局分别于1月22日和1月26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司法所务必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要做到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不误。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通知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凶猛,防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中的疫情信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始终把安全监管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二是要宣传防控知识。各所要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科普知识。倡议动员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本着对亲友家人和自己负责,少串门、少走动、少聚会、少聚餐。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不造谣、不信谣,更不要传播不实的言论和信息;三是要抓好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对象零外出,特殊情况需报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批。要求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每天上午11点前通过短信、微信、QQ等形式向辖区内司法所报告具体位置、从事活动,以及是否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关联情况,如当天身体有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疑似,近日家中亲友有无从武汉等地回来的亲人、之间有无接触史等内容。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日报告制度,不得漏报、缺报。司法所每日12点前对辖区内前24小时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疫情情况实行零报告。四是实行司法所所长负责制。一旦发现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有感染或疑似疫情,以及不服从安全监管、涉黑涉恶新情况等方面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群防群治,早切断病毒传染链,坚决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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