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2022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03-0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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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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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收支总表

2.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收入总表

3.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支出总表

4.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六安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监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经费管理。

(四)负责管理全市律师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协会管理全市律师机构、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

(五)负责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技术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人员培训工作。

(十)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十一)负责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草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接受监督审查中的相关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的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承担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十三)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人员遴选以及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办理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十五)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

(十六)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及证件管理工作;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起草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具体承办与行政复议有关的信访工作。承办市政府与行政复议有关的行政应诉事项;承办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案件;承办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的裁决。

(十七)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测评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编辑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的正式版本。

(十八)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指导督查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六安市司法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单独核算)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不懈抓牢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互促互进、深度融合。持续贯彻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培训。加强县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中党外人士的教育引导,注重发挥作用。

(二)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照上级部署,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六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四梁八柱”。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强措施,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

(三)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基层执法体制改革。在总结金寨县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其他县区开展相关工作,促使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执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司法部行政复议联系点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八五”普法。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持续打造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围绕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强化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五)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联席会议作用,建立高效管理运行体系。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对接长三角一网通办,强化应用,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进“法治扶贫”,着力解决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短缺等问题。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切实服务“六稳”工作。继续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继续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努力提供多元化精细化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

(六)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特殊人群监管和线索摸排工作,督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积极对接长三角社区矫正一体化,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依法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教育帮扶。主动培育社会组织,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推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七)大力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工作,切实落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和司法所规范建设季度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司法行政满意度提升工作,深入基层调研,落实定期蹲点调研督导和通报制度。强化科技支撑,推动信息化建设,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政治历练,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778.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2.8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55万元、其他经营收入1500万元、上年结余25.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65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3万元。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277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8.15万元,占46%,较2021年预算减少25.25万元,下降1.9%,下降原因主要是本级财政紧缩;其他收入1500万元,占54%,较2021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6.25%,增下降原因主要是业务量降低。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2778.15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25.25万元,下降4.31%,下降原因主要是经营业务量下降。其中,基本支出769.5万元,占27.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08.65万元,占72.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依法治市、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78.1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2.85万元、上年结转25.3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出1153.67万元,占9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3万元,占5.57%;卫住房保障支出53.35万元,占4.17%。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25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本级财政紧缩。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8.15万元,较2021年预算拨款减少25.25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本级财政紧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53.67万元,占9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3万元,占5.57%;住房保障支出53.35万元,占4.1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645.02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3.15万元,下降)2%,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508.65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2.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均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71.13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61万元,下降2.21%,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53.35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2.2%,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0.8万元,公用经费98.7万元。

(一)人员经费6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2008.65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增长(下降)原因主要是……。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48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483.3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万元,单位资金安排15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25.3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89.3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7.56%,增长原因主要是省厅建设任务增加。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六安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98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98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加油、维修和保养。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六安市司法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7个,预算资金2008.65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六安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7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4.81万元,下降4.87%,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六安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9.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六安市司法局固定资产总金额512.26万元,较上年减少3.9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98.82万元、专用设备13.44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报表(14张)

附表:六安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报表(14张)

表一、2022年收支总表.pdf
表二、2022年收入总表.pdf
表三、2022支出总表.pdf
表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表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表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表八、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九、2022年基本支出总表.pdf
表十、2022年项目支出总表.pdf
表十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十二、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十三、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表十四、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法律援助).pdf
表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皋翔公证处).pdf
表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共法律服务、法考及律师专项经费).pdf
表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业务装备费).pdf
表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延续性项目).pdf
表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办案业务费).pdf
表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法治宣传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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