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有效落实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工作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法律规定,市司法局联合市卫健委制定了《关于转发〈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下称《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省司法厅联合省卫健委出台《关于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指定医院,《通知》在转发省通知的基础上,提出了防范不按规定复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措施、指定医院规范病情复查工作的具体做法等内容,明确了指定医院负责病情复查工作的具体部门和人员,有利于更加顺畅开展病情复查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司法局、市卫健委经协商,由市司法局起草,市卫健委在草拟稿基础上修订审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县区司法局及公众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在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讨后,决定采纳1条,形成最终稿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流程,防范不按规定复查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五、主要内容
(1)要求县区社区矫正机构严格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提交报告及复查材料的法定期限;(2)明确延长报告身体情况和提交复查情况的期限的具体情形及审批程序;(3)防范不按规定复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措施;(4)指定医院规范病情复查工作的具体做法;(5)联络员调整变动的规定。
六、创新举措
提出了防范不按规定复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措施,理顺了社区矫正机构和指定医院关于病情复查的职责关系,规范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医学检查诊断过程,统一诊断结论书格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加强与市卫健委、指定医院的沟通对接,推动文件落实落细。文件印发后半年内,组织文件实施效果跟踪检查。加强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调研研判,进一步规范病情复查流程,不断完善病情复查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