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02-2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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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司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表

7.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3.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

14.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六安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监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经费管理。

(四)负责管理全市律师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协会管理全市律师机构、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

(五)负责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技术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人员培训工作。

(十)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十一)负责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草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接受监督审查中的相关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的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承担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十三)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人员遴选以及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办理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十五)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

(十六)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及证件管理工作;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起草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具体承办与行政复议有关的信访工作。承办市政府与行政复议有关的行政应诉事项;承办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案件;承办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的裁决。

(十七)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测评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编辑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的正式版本。

(十八)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指导督查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六安市司法局本级预算和1个部门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包括六安市司法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包括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六安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编制50个(其中:行政编41个,参公编0个,事业编9个),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55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度单位预算为六安市司法局单位本级预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编制41个(其中:行政编41个,参公编0个,事业编0个),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47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不懈抓牢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互促互进、深度融合。持续贯彻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培训。加强县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中党外人士的教育引导,注重发挥作用。

(二)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照上级部署,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六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四梁八柱”。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强措施,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

(三)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基层执法体制改革。在总结金寨县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其他县区开展相关工作,促使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执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司法部行政复议联系点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八五”普法。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持续打造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围绕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强化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五)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联席会议作用,建立高效管理运行体系。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对接长三角一网通办,强化应用,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进“法治扶贫”,着力解决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短缺等问题。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切实服务“六稳”工作。继续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继续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努力提供多元化精细化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

(六)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特殊人群监管和线索摸排工作,督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积极对接长三角社区矫正一体化,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依法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教育帮扶。主动培育社会组织,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推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七)大力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工作,切实落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和司法所规范建设季度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司法行政满意度提升工作,深入基层调研,落实定期蹲点调研督导和通报制度。强化科技支撑,推动信息化建设,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政治历练,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附表13)

14.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4)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03.4万元,较上年增加26.71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收入来源为:经常收入预算拨款1291.4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1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17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5万元。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3.4万元,较上年增加26.71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增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3.4万元,较上年增加26.71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1176.11万元,较上年增加22.34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1.“行政运行”预算660.76万元,较上年增加26.83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3.35万元,较上年减少4.49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法律援助”6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74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支出相应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72.74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支出相应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 54.55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4.55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8.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6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2.48万元、津贴补贴195.24万元、奖金16.21万元、伙食补助费21.6万元、绩效工资20.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7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万元、住房公积金54.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8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62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3.98万元、工会经费5.26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1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5.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9万元。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六安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90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3.4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60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77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5万元。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组织收入1612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1612万元,减少142万元,原因主要皋翔公证处收入减少。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903.4万元,较上年减少123.29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皋翔公证处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88.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115.3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支出等。

九、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1年共安排支出项目6个,资金总额2115.35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0.3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2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60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20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办案业务费70.3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4.35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5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20〕1456号)及《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及实际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因办案业务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5.3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护费3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0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法治宣传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16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六发〔2016〕34号),《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切实保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经费、装备、场所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项目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组织实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和普法公益宣传制度,强化重点对象学法,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12.4”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5万元、劳务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公共法律服务、法考及律师专项经费63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1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20〕2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14〕101号)、《关于解决市委宣传部等申请经费追加事项的请示》(财行〔2017〕444号)。

项目内容:用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六安考区考务工作;开展律师管理及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业务装备经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155万元,项目类型为基本建设支出。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转移性收入13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20〕1456号)及省、市文件及会议精神。

项目内容: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135万元,电子腕带运行维护费用2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维修(护)费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法律援助工作经费62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1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20〕145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法律援助以奖代补经费的通知》(财政法〔2020〕1889号)及六安市财政局 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446号)。

项目内容: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包括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指导县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1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工作,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等。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皋翔公证处支出160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6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公证机构财务管理和规范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司通〔2012〕49号)、2016年7月17日市司法局第1号会议纪要、六编办【2018】57号、安徽省公证条例。

项目内容:用于皋翔公证处各项开支。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59万元、印刷费7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差旅费5万元、租赁费3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15万元、劳务费6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十、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1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9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就。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98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六安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51万元,包括:办公费17.62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3.98万元、工会经费5.26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综合定额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六安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六安市司法局部门固定资产总金额199.18万元,较上年增加28.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38.14万元、专用设备2.62万元、其他资产16.03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所有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个,涉及预算资金2115.35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1年部门预算表(14张)

1.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2.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3.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4.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pdf

5.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pdf

6.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7.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8.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9.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10.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1.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pdf

12.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

13.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pdf

14.六安市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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