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0-01-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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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司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六安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监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经费管理。

(四)负责管理全市律师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协会管理全市律师机构、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

(五)负责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技术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人员培训工作。

(十)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十一)负责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草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接受监督审查中的相关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的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承担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十三)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人员遴选以及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办理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十五)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

(十六)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及证件管理工作;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起草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具体承办与行政复议有关的信访工作。承办市政府与行政复议有关的行政应诉事项;承办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案件;承办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的裁决。

(十七)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测评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编辑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的正式版本。

(十八)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指导督查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六安市司法局本级预算和六安市司法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包括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六安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编制50个(其中:行政编41个,参公编0个,事业编41个),实有人数88人(其中:在职5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进一步落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做好有关立法项目的制定实施工作和调研论证工作。学习借鉴江浙沪等先进地区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为我市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老区绿色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实施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复议应诉能力建设,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总结“七五”普法,积极筹备“八五”普法。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重点打造皋陶法治文化品牌。

(四)统筹各项公共法律服务。加大统筹各项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应用和融合发展。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巩固深化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持续推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降槛扩面。加强司法鉴定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出台我市《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做好六安仲裁委的换届工作。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

(五)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动市县区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继续抓好“1314”社区矫正新格局贯彻落实。加大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力度,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做好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六)围绕中心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助力服务“四最”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

(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举办全面依法治市(县区)骨干培训班,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76.69万元,较上年减少1327.73万元,减少50.9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1073.69万元、转移性收入20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53.77万元,占9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4万元,占5.5%;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占4.13%。

二、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6.69万元,较上年增加493.27万元,增加62.9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3.27万元,增加62.9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53.77万元,占9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4万元,占5.5%;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占4.13%。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预算1153.7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67.14万元,增加68.0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其中“行政运行”预算633.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7.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项目支出;“法律援助”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预算70.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74万元,增加16.1%,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70.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度预算52.6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39万元,增加45.16%,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2.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6.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47.69万元,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24万元、基本工资216.35万元、绩效工资18.86万元、奖金15.95万元、津贴补贴187.84万元、伙食补助费20.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2万元、住房公积金52.6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1万元,包括:福利费0.23万元、工会经费5.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会议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办公费18.82万元、公务接待费13.9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万元,包括:医疗费补助5.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1万元。

四、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六安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026.69万元,较上年增加422.27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1073.69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750万元、转移性收入20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0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组织收入180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部门可支配收入1754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原因主要是皋翔公证处支出项目从1696万元增加到1750万元。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026.69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6.21%。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1073.69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37.75%。2020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共增加368.2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增加184.84万元,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

(2)定额公用支出增加9.89万元,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

(3)项目支出增加173.54万元,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年中追拨转移支付资金78万纳入年初预算。

九、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共安排项目支出7项,资金总额2269.8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12.84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75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2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办案业务费7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5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8〕1787号)及《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及实际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因办案业务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法治宣传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16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六发〔2016〕34号),《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切实保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经费、装备、场所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项目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组织实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和普法公益宣传制度,强化重点对象学法,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12.4”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85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公共法律服务、法考及律师专项经费5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1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19〕22号)、《关于解决市委宣传部等申请经费追加事项的请示》(财行〔2017〕444号)。

项目内容:用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六安考区考务工作;开展律师管理及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5万元、劳务费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业务装备经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15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转移性收入13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8〕1787号)及省、市文件及会议精神。

项目内容: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135万元,电子腕带运行维护费用2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维修(护)费2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3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7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扶贫工作人员补贴8.8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8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皖组通字[2017]33号文件规定,用于扶贫下派干部生活和交通补助。

项目内容:4名扶贫下派干部生活补助7.2万元,交通补助1.64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用1.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法律援助工作经费6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1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8〕178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法律援助以奖代补经费的通知》(财政法〔2018〕1889号)及六安市财政局 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446号)。

项目内容: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包括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指导县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1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工作,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等。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皋翔公证处支出1750万元,其中: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7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公证机构财务管理和规范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司通〔2012〕49号)、2016年7月17日市司法局第1号会议纪要、六编办〔2018〕57号、安徽省公证条例。

项目内容:用于皋翔公证处各项开支。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0万元、办公费278.1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9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十、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98万元,较上年增加1.98万元,增加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98万元,较2019年增加1.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重组成为新的司法局。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 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0年六安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41万元,包括:福利费0.23万元、工会经费5.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会议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办公费18.82万元、公务接待费13.9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六安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六安市司法局单位固定资产总金额508.29万元,较上年增长54.7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464.95万元、专用设备13.44万元、其他资产29.9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六安市司法局2020年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个,涉及预算资金2261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0年部门预算表(13张)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PDF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PDF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PDF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PDF

 

 表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表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表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表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pdf
表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pdf
表六: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表七: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表八: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表九: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表十: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表十一: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pdf
表十二: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
表十三: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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