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19-08-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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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1.98

1.4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98

1.4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7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法制办本级和二级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8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出国(境)计划,严控出国人次和批次。2018年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9万元,下降20.74%,下降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49万元,下降24.75%,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18年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共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3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到我单位考察调研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办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办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底,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及二级机构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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