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文件发布时间:2018-08-2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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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4

21.1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2

10.4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

10.6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10.65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8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5万元,占49.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65万元,占50.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六安市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45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58万元,下降13.13%,下降的原因是坚持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2017年六安市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1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到我局考察调研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65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8.42万元,增长377.76%,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由于当年油卡尚有余额,全年未进行油卡充值,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仅支出2.23万元,2017年油卡先后三次充值6万元,加上执法执勤车辆老化,维修保养费用增多,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5万元,同比增长较多。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2017年底,六安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联系方式:六安市司法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jcycs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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