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8-2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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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4.35

14.25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2.35

12.0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00

2.2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

2.2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安市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2%。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6年六安市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03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33万元,增长2.82%。增长的原因是其他地市到我单位考察增多。2016年六安市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28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3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5.77万元,下降87.61%。,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和执法执勤用车中坚持厉行节约。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用车运行需要。2016年,六安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联系方式:六安市司法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jcycs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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