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六政办〔2015〕37号文件规定,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三)负责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草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接受监督审查中的相关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的工作。
(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承担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五)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人员遴选以及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办理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七)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
(八)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及证件管理工作;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起草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具体承办与行政复议有关的信访工作。承办市政府与行政复议有关的行政应诉事项;承办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案件;承办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的裁决。
(九)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测评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编辑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的正式版本。
(十)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指导督查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和交流工作,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市法制办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 |
第二部分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60.7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60.72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5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6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9万元,占97.83%;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82万元,占2.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万元,占68.75%;项目支出108.52万元,占31.25%;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52.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7万元,增长31.0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7.8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42万元,增长34.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7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2万元,增长26.0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8.63万元,占93.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98万元,占3.8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79万元,占2.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0.88万元,占68.03%;项目支出108.52万元,占31.9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15.54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法制建设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下达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79万元,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91万元、津贴补贴44.44万元、奖金75.14万元、伙食补助费4.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4.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万元、住房公积金15.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万元;公用经费1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8万元、印刷费2.2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27万元、会议费2.28万元、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工会经费4.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8万元,比2017年增加2万元,增长15.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15.54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设置科学,实施到位,取得较好效果。
本部门共组织对“法制建设专项业务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5.54万元。上述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设置科学,实施到位,取得较好效果。
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设置科学,实施到位,取得较好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法制建设专项业务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法制建设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制建设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54万元,执行数为11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指导监督;3.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论证;4.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5.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和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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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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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法制业务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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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原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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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5.54 |
115.54 |
10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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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15.54 |
115.54 |
10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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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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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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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指导监督;3.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论证;4.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5.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和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
1.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指导监督;3.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论证;4.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5.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和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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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项目预算不够全面。 |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结合法制业务工作实际情况,提高预算水平,全面保障运转维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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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评价得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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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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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情况 |
10 |
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规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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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
10 |
提高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
提高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
10 |
|
||||||
设置项目明细账 |
10 |
设置项目明细账 |
设置项目明细账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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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起止时间 |
10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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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法制业务专项经费 |
10 |
115.54万 |
115.54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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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加强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
10 |
促进经济发展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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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
10 |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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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指标 |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指导监督 |
10 |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指导监督 |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指导监督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发挥作用期限 |
10 |
持续 |
持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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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满意度 |
10 |
满意 |
满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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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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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