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和程序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明确司法鉴定收费实际执行过程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收费规范,防止在执行收费标准过程中出现理解偏差,收费不统一情况。
三、主要内容
1.明确鉴定机构收费必须严格遵守《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不得随意上浮收费。
2.明确收费上浮前置条件和必要程序,凡重大、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须要上浮10%收费的,必须向委托单位或当事人说明情况,同时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上载明,没有签订协议的将作为乱收费情况处理(注:重大、疑难复杂鉴定案件主要是指重新鉴定案件或者需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者咨询的案件)。
3.明确要求专家收费的程序:司法鉴定案件需要邀请专家参与鉴定或者提供咨询意见的,所发生的费用必须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写明相关费用的清单。
4.明确出庭质证收费程序和规定:人民法院需要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法院。
5.明确差旅费收费程序和规定:司法鉴定人需要异地鉴定和提取鉴定材料的,所发生的差旅费在收取时必须书面通知委托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收取费用。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严格指导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执行,每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收费执法检查,规范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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