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现就2024年二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二、评估内容
县区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目录设置情况、公开内容、信息更新及时性及质量等情况,同时每个县区随机抽取两个乡镇(街道)作为附加评估。
三、评估分工
本次评估采取县区司法局交叉互查方式进行。因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含乡镇指标,各考核单位要在被交叉评估对象所在县区随机抽取两个乡镇作为该县区的附加评估。具体分工如下:
评估单位 |
被交叉评估对象 |
霍邱县司法局 |
金安区司法局 |
金寨县司法局 |
裕安区司法局 |
霍山县司法局 |
叶集区司法局 |
舒城县司法局 |
霍邱县司法局 |
金安区司法局 |
金寨县司法局 |
裕安区司法局 |
霍山县司法局 |
叶集区司法局 |
舒城县司法局 |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司法局评估结束后在六安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目录上进行评估,备注主要问题,撰写简要评估报告,10月10日下班前一并报电子邮箱。本次评估结果将正式行文通报。
联系人:罗时琦 联系电话:0564-3622000
联系邮箱:lasfj_bgs@163.com
附件:1.县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评估指标(附件不公开)
2.乡镇公共律服务领域评估指标(附件不公开)
六安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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