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3-11-1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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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10月下旬,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市司法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23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案件审批和结案率情况,2023年度以来的资金使用情况,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情况,以及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及档案室建设情况。采取先由各单位自查,再实地走访复查和网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和网上查阅案件及补贴发放台帐、查验案件数量、财务账簿及原始凭证等,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法援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管理均为单列科目分类核算,主要用于办案补贴、培训费、宣传费等法律援助日常业务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投入资金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办案补贴,其所占比例均较高。

2.案件补贴发放规范及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整体情况均能做到从案件受理登记到结案归档再到案件补贴发放,三账相符。案件补贴基本符合规定标准。发放审批流程程序较规范。各县区均能做到两个月发放一次补贴,同时再发放补贴中均可以看到案件号、案由、案件补贴金额、承办单位及承办人等信息。全市办案目标总数为5795件,截至10月20日已审批案件5988件,完成率为103.33,结案4338件,结案率为72.44,已发放补贴案件为4338件,发放率为100%。

二、改进建议

1.提高经费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一是明确经费支出范围。中央和省的办案专款必须100%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支和支付办案补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法律援助经费,县区不低于60%用于办案开支和支付办案补贴;本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和社会募集的资金在优先保障办案经费的情况下,可用于培训、宣传等与法律援助事业相关的业务性支出。二是推行公开、报告和公示制度。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经费支出情况,实行季报、半年报、年报的报告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三是规范核算杜绝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与司法行政其他经费捆在一起核算的现象,做到收支明晰,专款专用

2.加快结案进度,提高案件结案率和经费支出度。各法律援助机构要确定专人及时审查、归档。对于已经办结案件,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补贴至少应做到按月打卡发放。与此同时,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培训、案件评查、档案达标等工作,提高业务经费支出度。

3.强化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采取多种途径,充实法律援助管理人员队伍,通过专项培训,使管理法律援助经费的财务人员了解经费的收入来源、支出范围以及禁止性规定,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要规范补贴发放流程,一案一发,领款人签领,打卡发放;发放凭单上案号、案名与案件台帐对应,打卡发放应直接发放至承办人补贴发放情况应实时录入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4.今年工作已接近收尾阶段,请各单位对照通报内容,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反馈,进一步规范今年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法援经费使用效益。


 

                                    六安市司法局

                                  2023年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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