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应诉科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截至6月底,共计接待当事人400余人次。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19件,往年结转29件。目前已经办结77件,剩余71件。其中,经调解和解后申请人撤回终止的33件。延期10件(被申请人申请调解),中止2件(需等待另案审判结果)。今年新收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类案件4件,往年结转10件。省政府已经驳回3件,申请人撤回终止2件,剩余9件尚未审结。新收行政复议监督类案件5件,已办结3件,剩余2件。
承办行政应诉案件25件(往年结转2件),今年行政复议决定被起诉15件,法院已经判决12件,暂无败诉案件。
目前,四类案件中未办结82件,法院未判决15件。延期率8.4%,中止率0.17%,调解和解率达到42.9%,结案率52%,行政复议决定被起诉率19.5%。目前呈现延期和中止率明显下降,调解和解率略有跌落,被起诉率开始提升的态势。
今年,我们继续坚持“阳光办案”模式,不断完善办案方式,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5场,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2次,现场核查7次,完成30篇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脱密和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此外,办理市领导批示、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13件。
(二)应诉监督持续发力。每月根据法院开庭排期表,坚持逐案提醒督促涉案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每月按时核对、报送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据。1-5月份,全市各级法院共开庭审理并通知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0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78件,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约38.8%。3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出庭应诉(陶胜、王思春、钱大兴)。
(三)完成体制改革阶段任务。协助人教科做好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批复、调任等工作,按照办公室要求及时提供业务用房论证资料。迎接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督查,及时报送改革进展情况,提请召开了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提请召开全市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动员会和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年中推进会。印发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组成方案和工作规则。督导县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向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书面通报了改革进展情况。先后到合肥、滁州、马鞍山学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先进经验。协助省厅开展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调研。
(四)充分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经市政府同意后,对2021年度16件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对其中5件案件线索移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按月统计全市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配合开展交通领域违法行政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信息。继续开展2022年度违法行政行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前期信息整理。强化府院和府检协调联动,提请召开了专题会议,完善行政争议中心建设,加强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联合法院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评价,巩固提升出庭应诉质效。尝试运用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机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市中院、市人社局共同建立工伤保险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
二、问题和打算
(一)办案质效有待提高。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后,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增多,新类型案件审理较大,延期中止率控制较严,现场勘查、听证、专家论证等办案方式运用较少,调解力度减弱,行政复议决定被起诉率明显增高,很多并未实现案结事了,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高。计划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素质,探索按照案件类型实施专业化分工,提高案件办理速度和质量。
(二)出庭应诉质效不明显。虽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保持100%,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出庭不出声、不出解现象还广泛存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不够。计划根据法院出庭应诉质效反馈表,加强通报,迫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了解案情,化解矛盾。
(三)改革任务尚存短板。全市行政复议员任命工作尚未开展,县区行政复议业务用房、队伍建设、案件办理质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计划在全市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巩固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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