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1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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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生工程工作要求和全年工作安排,现依据《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市2021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指标考核自评如下:

考评指标标准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一、投入(20分)      自评得分20分

(一)项目立项(满分12分,得分12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7分)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省财政厅《2021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要求,六安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六安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六司发〔2021〕7号),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六安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738件,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绩效目标预期案件数。自评得分7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

六安市司法局年初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书分解到了各县区,其中六安市法援中心计划数370件、金寨县法援中心760件、霍邱县法援中心1080件、霍山县法援中心450件、舒城县法援中心966件、金安区法援中心866件、裕安区法援中心1004件、叶集区法援中心240件。同时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进一步计划到月,严格按照计划表,分月落实,确保序时进度,绩效目标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年初制定《六安市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通知》,12月下旬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对各县区进行了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自评得分5分

(二)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得分8分)

1.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8分)

经查,实际到位资金649.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拨付332万元,地方同级财政拨付317.5元,财政资金到位率达到113.2%,经六安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收款凭单已全部拨付到位。    自评得分8分。

二、过程(24分)     自评得分24分

(一)便民服务(9分)     自评得分9分

1.信息化应用(5分)

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有效运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徽法律服务网,深化网络便民服务。全面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接收、结案、归档、补贴发放符合案件实际流程时序。法律援助店铺开通率达到了100%,安徽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预约办理事项未被省厅通报,均按时限认领处理。     自评得分5分

2.工作站点(4分)   

我市各县区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委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各乡镇工作站点均有独立办公区域,统一制作、悬挂标识牌和公示栏。做到场所、人员、制度台账健全到位。在公安看守所、检察院、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建立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区域和醒目标识。建立律师值班制度,明确值班纪律和职责。      自评得分4分。                                                    

(二)组织协调(7分)       自评得分8分

1.行业协作(3分)

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市司法局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有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1次。      自评得3分。

2.品牌建设(4分)

制定了法律援助系列品牌活动建设方案,分别在车站、街头组织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的品牌活动,并向市民生办和省厅上传了宣传图片和宣传效果总结。制定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并开展了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活动效果。   自评得分4分

(三)宣传培训(8分)        自评得分8分

1.活动开展(3分)

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系列法律援助品牌宣传活动3场次以上,在“4·15国家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10月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等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率,有效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今年以来共召开调度会暨业务培训会2次,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自评得分3分

2.案例信息报送(5分)

六安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每月按照司法部案例库编写要求报送案例,目前司法部采用了3篇案例。及时报送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典型案件;及时上报月报、半年报和年报等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舆情分析报告等其他要求上报的材料。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氛围。            自评得分5分

三、产出(43分)         自评得分43分

(一)案件进度(7分)    自评得分7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六安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738件,已结案件6478件,结案率96.1%,结案率达到标准。       自评得分7分

(二)案件结构(6分)     自评得分6份

2021年我市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6478件,其中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数6437件,占比99.36%,目标要求70%以上;律所律师办理的案件有6035件,占比93.1%,目标要求75%。    自评得分6分

(三)案件质量(20分)    自评得分20分

1.案件监督(5分)

六安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建了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评议小组,对开庭审理的案件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021年六安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旁听庭审数达开庭审理案件的6%,并对旁听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处理并建立台账;建立《六安市法律援助受援人满意度回访评价制度》,通过受援人意见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已办结法援案件受援人实现全覆盖回访,以进一步提高受援人满意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从回访结果分析,受援人无不满意情况。       自评得分5分

2.质量控制(9分)

本年度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本次案件质量评估活动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具体实施,按照各县区和市法援中心年度办结案件数量一定比例随机共抽取155本案件卷宗,评查人员由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和执业5年以上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组成,采取异地互评方式分组开展活动。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试行)》七个文件的要求,从案卷规范、卷内材料、办案思路及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统计结果显示,优秀案件占比39.35%,合格以上占比60%。   自评得分5分

3.投诉处理(6分)

六安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六安市普法网、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均公布了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制定了《六安市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建立了投诉查处机制,并制作法律援助投诉登记簿,六安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2021年零投诉。      自评得分6分

(四)资金监管(10分)          自评得分10分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5分)

2021年我市共收到各级拨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共计649.5万元,其中上级拨付法律援助经费共计332万元;同级财政拨款317.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支出法律援助经费701.24万元,经费使用率达108%,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年底将法律援助经费合规全额支出使用。   自评得分5分

2.财务监控有效性(5分)

为确保法律援助经费规范使用和管理,市司法局在六安市国库支付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单列科目,市局财务室建立了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使用明细表等法律援助经费财务台账;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按照规定范围和比例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在省司法厅开展的法律援助经费检查中,无违规情况。成立由市局纪检组、法援中心人员组成的经费检查小组,开展了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严格监管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做到专款专用。        自评得分5分

四、效果(13分)           自评得分13.2分

(一)项目效益(5分)     自评得分5分

1.社会效益(3分)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工作,同时部分县区司法局会同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质量评价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制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意见表》,要求承办人员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5日内将该表连同办案手续等材料一同递交承办法官,案件办结时由承办法官对承办人员的执业水平、办案态度、庭审表现等方面予以客观真实评价,如实填写反馈意见表,加盖审判庭印章后反馈至法律援助机构。机构根据承办法官的反馈意见,分别对个案质量作出评定等等,极大地促进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

六安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2021年,上级下达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5736件,截止12月31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38件,已办结6478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75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受援人合法权益。        自评得分3分

2.可持续影响(2分)    

六安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在促进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显现明显,根据今年实际情况,市政府及时调整法律援助政策,研究制定《2021年六安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极大促进了今年法律援助工作。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服务保障民生方面作用明显。2014年我市就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全县法律援助范围和调整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六政办秘〔2014〕185号),文件实施以来我市持续扩大受援人群范围,将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宽,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体。全面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微信群,进一步延伸了法律服务覆盖面。在六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网上对项目实施政策、落实过程、结果予以公示,积极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报表、信息、工作总结。    

自评得分2分

(二)党委政府肯定和群众认可(8分)  自评得分8分

1.党委政府肯定(2分)

2020年城乡困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在年初受到市民生办通报表彰,在全市民生工程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抓手,落实政府责任,深化便民服务,加强质量监督,推进信息化应用,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与支持。

自评得分2分

2.社会会满意度(6分)

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了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我市2021年已完成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解调查。主要了解受援群众社会满意度情况、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知晓率等问题,社会满意度为100%。    自评得分6分

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安徽省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2021.1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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