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6-1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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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2021年1月7日发布的第1号公告及安徽省司法厅相关公告要求,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5日至9日期间,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四)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我省申请人证件照统一打印,不需要申请人提交彩色证件照片。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四、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

六安市政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联系电话:0564-3379404(现场审核期间拨打)

申请人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省司法厅和六安市司法局电话,咨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有关问题。

安徽省司法厅 0551—65982105

六安市司法局 0564—3622018

五、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须知

1.服务中心保留南门出入口。

2.办事人员进入服务中心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扫描“皖事通”APP为绿色码,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

3.未规范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或持红色、黄色“安康码”者,不得进入大厅。

4.办事人员须有序进出,排队或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若遇人流密集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将进行分流控制。

5.用过的纸巾和口罩请随手带走,或丢弃至专用的密封垃圾桶。

6.业务办理完毕后请迅速离开,不得逗留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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