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公告
关于通过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受理
行政复议案件的公告
为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司法部和安徽省司法厅部署,现就通过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方式
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已经上线测试运行,我市为试点单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fy.moj.gov.cn)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站提示。
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市司法局将对申请材料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联系方式:0564-3622025。
二、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5.属于申请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六安市人民政府管辖;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3.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等);
4.其他证据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行政复议申请时间以行政复议机构网站收到的时间为准。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补正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六安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