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梦鸿等4人申报律师执业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7〕82号)文件规定,经审查,楚梦鸿等4人申请律师执业材料齐全,符合执业条件。为依法实施申请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把好律师队伍的入口关,现对楚梦鸿等4人申请律师执业许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日至3月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省司法厅。监督电话:0564-3622018。
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六安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执业类别 |
楚梦鸿 |
六安市公安局 |
公职律师 |
陈 成 |
六安市税务局 |
公职律师 |
聂洪伟 |
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公职律师 |
张 超 |
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律师 |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