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1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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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安市司法局现场审核地点为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除外),联系电话:0564-3379404,0564-3622018。
2.申请人须通过司法部网站资格申请通道分时段进行现场审核预约,并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3.申请人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审核现场依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身份识别时可摘下口罩),现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使用手机进行健康码扫描核验,做好个人行程登记,进行手部消毒,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按1米以上安全防控距离有序排队办理。体温检测结果额温不超过36.8℃且“安康码”为绿码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审核现场。
4.根据六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境外来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等措施;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上述人员须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并出示14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正常报告方可进入审核现场。
5.凡申请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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