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伟等2人申报公职律师执业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7〕82号)文件规定,经审查,许伟等2人申请律师执业材料齐全,符合执业条件。为依法实施申请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把好律师队伍的入口关,现对许伟等2人申请律师执业许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省司法厅。监督电话:0564-3622018。
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六安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姓名 |
申请执业单位 |
执业类别 |
许 伟 |
金安区纪委监委 |
公职律师 |
章立存 |
舒城县千人桥镇人民政府 |
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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