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朱福平等4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姓名 |
原执业机构 |
现执业机构 |
朱福平 |
舒城县干汊河镇律服务所 |
舒城县柏林乡法律服务所 |
陈永祥 |
舒城县山七镇法律服务所 |
舒城县高峰乡法律服务所 |
金 文 |
舒城县阙店乡法律服务所 |
舒城县棠树乡法律服务所 |
倪向阳 |
舒城县舒茶镇法律服务所 |
舒城县南港镇法律服务所 |
六安市司法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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