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关于采购社区矫正对象电子腕带项目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26 11:04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六安市司法局就采购社区矫正对象电子腕带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社区矫正对象电子腕带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分散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分散采购供应商。

3.预算:29.9万元人民币,超出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需求

1.内容:社区矫正对象电子腕带服务,服务期一年。

2.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全国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SF0016)》相关要求。

(2)所投产品利用电子定位装置进行定位。此外,应主办科室及县区司法局要求,所投产品同时要具备以下要求:款式轻巧,质量优良且不易损坏;待机时间稳定,充电后保证使用5天及以上;信号稳定,感应灵敏,定位精准,越界报警准确;能够清晰反映至少一周内的活动轨迹;腕带佩戴牢固。

(3)售后服务完善,提供拆卸电子腕带专用工具。维修便利快捷,无安全隐患。提供优良的质保服务,对非因人为原因损坏的设备应予以免费调换,并在5个工作日内调换到位。

(4)电子腕带采用一体化式。电子腕带在使用期间需调整人员佩戴时,厂家应负责提供产品设备的消毒,确保佩戴安全。电子腕带应配备备用电池,避免人体接触式充电,杜绝安全隐患。

(5)投标方一旦被确定中标,自中标之日起20日内将电子腕带设施设备佩戴到社区矫正对象手腕或脚腕,且电子腕带运行正常。同时,组织完成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

(6)电子腕带设施设备试运行正常30日后,由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总价款的80%款项。如设施设备在试运行期间运行不正常,延迟付款期限,直至保障正常使用后支付总价款的80%款项。一年服务期满后10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剩余款项。

三、投标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表、投标方案;

4.须可开具与本项目内容一致的服务类税务发票;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需求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8日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2.谈判时间:2020年6月8日下午4:30,投标方携带电子腕带产品,并详细介绍产品性能。

3.谈判地点:市农科大厦21楼市司法局第一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书一式两份,密封递交至六安市司法局;

2.投标书应有封面,装订规范,内容详实,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

3.投标报价包括所投产品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4.投标书应有封面、装订规范,并注明投标人电话;投标书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投标内容除了报价外还应当包括服务承诺、资质、营业执照等资料,否则视为不响应。

六、评标规则

需方成立招标小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将综合产品、资质、从业经验、业绩、服务质量能力以及报价等因素,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分散采购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六安市司法局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市农科大厦21楼

联 系 人:郝长虹

联系电话:0564-3622017

监督电话:0564-3622033

六安市司法局

2020年5月26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