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建立五项制度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地落实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2-0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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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责任清单机制。印发了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了党委主要负责人需履行法治建设职责19项,政府主要负责人需履行职责21项,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

二是建立重点推进机制。建立了重大法治事项提醒提警警示三项制度,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重点推进、重点跟踪。

三是建立干部述法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2020年起,在县管干部考核中,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需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开展述法。

四是建立法治巡查制度。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纳入对各级党委(党组)巡查范围,积极对接县委巡察办和各被巡查单位,区分单位职责,拟定巡查重点,实行“一巡一策”、“精准巡察”,重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年来,完成20家乡镇党委、10家县直单位党组法治巡察,反馈问题70余条。

五是建立目标考评制度。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评细则,不断加大结果运用,考评考核督导作用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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