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调解故事”优秀征文展播】化解矛盾纠纷 品尝世间滋味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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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金安区施桥镇的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退休前已经是兼职的人民调解员了。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八个年头,每年的调解工作量大约有三四十宗(含简单不立卷的案件)。每处理完一宗案件,都是一次心灵的触动,有的甚至是震撼,品尝着不一般的滋味,进入我的工作与生活的记忆,有这么几个案例让我不会忘记。

去年的夏末初秋的时节,调解一场劳资纠纷案件,七位农民工(女)申请调解,要求服装厂支付她们五个月工资,经被申请人服装厂厂长的同意调解后,我们进行了调解,虽然达成协议,但被申请人总是推三磨四不予兑现,有位农民工急得哭了起来,说家人病重,就等着这钱用,是救命钱,哭着哭着越哭越伤心,这时我被感动,心像注入一滴醋,酸酸的。于是我咬着牙打电话让被申请人来调解室,给他做思想工作。这是一个黑暗的晚上,停电,我到商店买来了蜡烛点亮和这位厂长明法律、讲情理、拉家常,一直熬夜到深夜12点,厂长终于叫来会计借钱把这七人工资一次性付清,这天我虽然没有时间吃晚饭,但想起完成了一次调解任务,饥饿感已抛向九霄云外。通过这次调解我深刻认识到,达成协议只是完成重要的一步,更重要的是履约兑现后才是完美的结局,晚上回家,我被复杂的心情折腾一夜。

今年春季,疫情防控刚刚缓和之时,有王氏(化名)二兄弟来申请调解对母亲赡养的纠纷。情况是这样:二兄弟老大在大城市做卫浴生意多年,既有住房又有门面,可以说是家财万贯。老二在另一个大城市做厨电生意,同样有店面有住房,条件据说比老大还好一点。王氏兄弟父亲去世早,留下单亲母亲,现在已经有70多岁了,还有“三高”后遗症,住在农村没人问津,这是本不应该发生的事,在调解过程中兄弟双方各不相让,为调解这起案件,时间跨度几个月。

又遇到一个奇葩的调解案例,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时花钱过猛,现在要分手,导致经济纠纷。现在双方都积极要求调解。因男女两家是邻村,请求不要双方村干部参加并为调解事宜保密,当双方来到调解室拿出身份证时,我震惊了,男方刚满18周岁,在一家护理学校男护班读书,女方才满16周岁,在一家幼师学校读书,还没有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男方有理有据地说道在暑假期间在一起生活花去四万多元,女方不承认花了那么多。对于这个特殊的案件,如果不受理,可能会引发其他的想象不到的后果。再说双方要求都很强烈,受理吧,女方没达到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年龄。我想了想,最后提出女方的监护人来参加调解。小女孩打一个电话,两小时过后,女孩的爷爷来了,因为父母在外打工,爷爷就是他的监护人。老人家一进门,看似既尴尬又欲流泪,在调解过程中我给两年轻人上了一堂法律道德课和严肃的政治思想课,与此同时我与女方爷爷沟通,再与男方交涉,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这是我无法调解的案例,亲兄弟一起开公司承包工程,为了利益他俩竟不顾生死大打出手、幸好众人相劝,双方仅出现轻微伤,避免了一场大祸。派出所警告过几次并调解无效。他们的父母请求我给他们的两个儿子进行调解。在调解室里,父母急得给儿子跪下,要求兄弟各让一步并和好。可是两个兄弟丝毫不相让,已调解四五次仍然未果,人家恭维我这调解高手面对这样的两兄弟是束手无策,只有引导他们进入诉讼程序,让法院裁定或判决。花这么大力气这个案子没调解成功,我既无奈又惭愧。

今年11月2日,是我最高兴的日子,因为一个下午了结了三个案件:古河村的群众信访案;胜塘村的婚姻家庭财产分割案;江某(化名)与李某(化名)的劳资纠纷调解案。这时我心里充满成就感,心情喜悦和激动交织,立马打电话向所长报告了工作情况。

因为我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所以我工作我快乐,同时人民调解工作也不断丰富着我未曾经历的阅历。

 (金安区施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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