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调解故事”优秀征文展播】我的调解故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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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罗集乡司法所所长冉亭亭,做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我每年会调解土地、工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矛盾等各类纠纷,深刻地认识到百姓的事无小事,有些看似小事,拖延久了,小事就会变成大事,甚至造成矛盾激化变为上访案件。因此,我们做民调工作一定要抱着热心、真心、细心、爱心和耐心去调解每一起矛盾纠纷,把各种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让乡村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调诉对接止纷争  法律援助助维权

村民施于秀(化名),今年七十多岁,膝下有儿子、媳妇、孙女。因为孙女孙女婿之间的纠纷,她来到司法所请求帮助,她说:“我儿子媳妇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在家里种田,顺便打点零工。家里生活有些困难,但是们很知足随着孙女渐渐长大,们也开展给孙女物色好归宿。2013年的时候,经过本村人介绍,认识了村的一个小伙子,也就是我她现在的孙女婿。媒人介绍时说,这个小伙子是个老实人,家庭条件也还好,通过见几次面,也觉得挺不错,就将孙女嫁过去。2014年,我孙女还为他们家添了一个孙子。孙女小时候因为受过惊吓,有间接性癫痫病,平时不能受刺激。一开始,他们家对我孙女还好,后来开始抱怨我孙女不上班,再后来直接将我孙女赶回了娘家。因为这事,我们也赶到他们家闹过几次,每次他们都是将我孙女接过去之后没多久就赶回来,为此我孙女的病情都变得严重了 今年过完年,我孙女婿又来我们家接我孙女外出打工,在我们家立誓一定善待我孙女,谁曾想他们出去之后,我孙女婿竟然对我孙女拳脚相加。我们实在是不想看我孙女继续受罪,所以提出了离婚,但是他们家坚决不同意。我们也不懂法律,就找到了罗集司法所。          

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的始末后,开展了几轮调解工作但是由于被申请人不配合,调解几次均以失败告终。为了切实解决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建议申请人依法提起诉讼,并为他们申请法律援助。这起纠纷最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以成功离婚划上了句号。

“非常感谢司法所的同志,感谢他们为我们家的付出!我的孙女不会再继续受罪了。”施于秀说。

 

排除万难促稳定 十次调解护和谐

20201011日,孙方方(化名)的母亲来到了司法所,向我反映她的儿子孙方方食品公司搬运食品配料时候不慎被砸伤,但是孙方方当时感觉没事,就自行回家了,因为孙方方智力有缺陷,所以回家后没有说出在厂里发生的事情,只和母亲说了在厂里摔了一跤,但是第二天孙方方疼痛难忍,于是其母亲带他去医院检查,医院检查结果是锁骨骨折,其母亲就带着孙方方去食品公司要求赔偿,双方因孙方方医药费、人身损害赔偿等事宜发生矛盾纠纷,食品公司以孙方方在工厂出事后第二天才去医院检查,不愿以工伤名义赔偿孙方方,只愿意人道主义赔偿几千元,孙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及人身损害赔偿8万,经过我们两个月,近十次的调解,食品公司愿意赔偿孙方方68000元。纠纷得到了的解决,孙方方母亲说:人民调解是真心为人民服务的,为我们老百姓争取应有的权益

因人制宜解矛盾 释法明理化纠纷

我乡某村村民某到司法所求助,原来方某在清晨赶集的时候被同村村民郑某骑摩托车撞伤,经过两家多次交涉,郑某均拒绝赔偿。方某说:对付无赖,就得用无赖的办法,如果司法所也不能解决,就带人到郑某家中闹事。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激化,我先稳住方某的情绪,给方某分析利害关系,并告知如果调解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依法解决纠纷,通过我耐心的劝说,方某终于放弃了采取极端手段解决问题的念头。另一方面,我到郑某家中做思想工作,经过三天六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郑某赔偿方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2万元。使矛盾纠纷能够及时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辖区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也是增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的纽带。我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感到责任重大,我愿用我的法律知识、审判经验,为司法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裕安区司法局罗集司法所   冉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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