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0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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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安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延庚,市政府副市长孙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许明力参加会议。

付新安在讲话中指出,自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以来,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一直在探索中前行,在总结中发展,先后制定了《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法规,实现了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局。迈入新阶段,需要展现新风貌,更需要有新作为,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开拓进取,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付新安强调,地方立法是强化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环节,对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的统一正确实施,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要锚准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把握好立法新要求,遵循立法基本规律,使所立之法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付新安指出,《六安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委批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力推进,严格对照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按时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孙军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讲话,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立法任务;要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努力完成各项立法工作任务作了表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部署安排了有关项目实施的具体环节。有关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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