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传谣违法犯罪类】朱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09 10:11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22日20时许,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居民朱某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漫中同学群”内随意发布“霍山出现冠状病毒肺炎,武汉回来三个学生,三人发烧,一人确诊,另外两个人还在观察”,并配有相关图片,在网络上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调查与处理】

1月23日11时许,霍山县公安局在接到县局网安部门的舆情通报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核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后迅速传唤违法行为人,15时许,朱某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该帖内容不实,帖中所示图片系朱某从网络下载而来。经深入查证,霍山县公安局最终以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给予朱某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案发时,六安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启动阶段,朱某在没有核实真伪的情况下,就编辑了上述涉疫消息在网络上发布,该信息在短时间内被大量浏览、转发,并在全县较大范围内被传播,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后经其主动删帖,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澄清谣言、舆情引导,其行为尚未造成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经认真核查、多方研讨、慎重裁量,霍山县公安局最终给予朱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六安市公安局)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