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公示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2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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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日前,市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公示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县(区)两级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授权依据是否充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要求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已申领证件人员,全面核查在编在岗情况,凡不符合该条件的,一律注销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通知》指出,本次清理工作依托“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进行,分为行政执法主体梳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梳理、公开公示和总结汇总等四个阶段,分步骤实施开展,并于8月2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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