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1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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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市委副书记、金寨县委书记潘东旭主持召开金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原则审议通过了《中共金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报告(送审稿)》、《中共金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送审稿)》等有关文件,进一步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及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对依法做好疫情防控、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作出了重要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深入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加强县委对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要以讲政治的高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精髓,补足短板,依法履职。二要以谋大局的视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着力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着力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着力构建严密的法治保障体系。三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好执法的推动、司法的保障、普法的服务作用,形成全面推进以法治县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要强化法治建设督查督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巡视巡察。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各乡镇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条梳理、补差补缺。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开展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总结,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中共金寨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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